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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2013年安徽省建筑节能与科技工作要点》的通知

日期:2014.09.26 作者:

各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城乡建设委),广德、宿松县住房城乡建设委(局):

现将《2013年安徽省建筑节能与科技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提出本地区工作实施要点,并认真组织实施。

附件:《2013年安徽省建筑节能与科技工作要点》

 

2013年2月27

 

 

 

 

 

附件:

2013年安徽省建筑节能与科技工作要点

 

2013年全省建筑节能与科技工作将围绕建设行业中心工作,以贯彻落实国家《绿色建筑行动方案》和《安徽省民用建筑节能办法》(省政府令243)为契机,全面推进绿色建筑和绿色生态城区示范建设,继续抓好建筑节能,提升住房城乡建设领域科技创新水平,为实现我省打造生态强省、建设美好安徽目标夯实基础。

一、强化建筑节能监管

1、强化《安徽省民用建筑节能办法》(省政府令243)贯彻实施。完善配套措施,细化政策规定,大力开展学习宣贯,实现建设各方责任主体全覆盖,进一步增强法律意识,强化监督检查,严格依法实施。

2、继续抓好新建建筑节能工作。加强新建建筑执行安徽省建筑节能设计标准监管,重点抓好施工阶段等薄弱环节以及县城和村镇等薄弱地区执行标准的监管力度。组织全省建筑节能专项检查,将县和建制镇节能标准执行情况纳入目标考核,严肃查处违反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的行为,严格落实建筑节能目标责任制和问责制。做好2013年住房城乡建设部节能减排检查备查工作。

3、推动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贯彻《安徽省“十二五”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规划》和《实施方案》,研究制定既有建筑节能改造相关技术、标准和政策,鼓励各地结合当地气候条件、产业结构和经济条件,结合旧城改造、老旧小区环境综合整治,同步实施以门窗、外遮阳改造等适宜技术为主的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工作。积极争取国家补助资金,加大对已启动改造示范地区的工作总结和经验推广,确保“十二五”期间,完成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面积800万平方米以上的目标。

4、推动可再生能源建筑规模化应用。积极鼓励引导农村使用太阳能光热一体化技术,在美好乡村建设中开展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示范工作。指导各地市对可再生能源资源条件和应用潜力进行调查评估,逐步建立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环境影响评价机制。积极组织申报国家可再生能源集中连片推广示范区,组织开展2013年国家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省级示范工作,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杠杆作用,使财政补助资金向农村地区、公益性建筑和保障性住房等方面倾斜。加强已列入国家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示范项目工程的实施管理工作,加强省级能效测评机构能力建设,开展能效测评标识试点工作,确保完成示范任务。

5、推进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建运行节能监管体系建设。大力推广能耗监测技术和节能改造技术,加强配套能力建设,推进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运行节能监管体系建设,建立完善部、省、市联动的监管平台。会同省教育厅继续开展节约型校园示范建设,做好能耗监测平台及应用示范项目实施工作,进一步扩大示范范围。

6、做好建筑业节能降耗工作。继续开展全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100家重点用能单位能源统计试点工作,进一步提高统计工作质量,完善统计报送审核工作机制,强化考核奖惩,将建筑业节能降耗纳入建筑节能专项检查,确保完成建筑业单位增加值能耗较“十一五”期末下降10%的目标。

7.加强建筑节能材料质量监管。加强建筑节能产品监督管理机制建设,督促各市建立完善建筑节能产品备案制度,进一步加大对新型建筑节能技术、材料、产品和设备推广应用实施过程的监管力度,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

二、深入推进绿色建筑发展和绿色生态城区建设。

8、完善绿色建筑管理机制和标准体系建设。编制出台《绿色建筑行动方案》实施方案和《关于加强绿色建筑评价标识工作的实施意见》,完善发布《安徽省绿色建筑评价标准》、《安徽绿色建筑技术指南》等技术标准,为我省绿色建筑发展提供政策和技术保障。

9、继续开展省级绿色建筑示范项目建设。充分发挥省级绿色建筑示范项目补助资金带动效应,做好安徽省绿色建筑和绿色生态城区建设试点工作,加强对省级绿色建筑示范项目实施的监管力度。

10、大力开展星级绿色建筑评价标识工作。积极组织技术条件成熟的项目申报绿色建筑评价标识。强化安徽省绿色建筑协会与技术依托单位能力建设,督促各地发挥政府引导作用,鼓励和支持新建、改建、扩建项目执行绿色建筑标准。

11、加强绿色建筑技术研究。围绕绿色建筑规划、设计、建造和运营等各阶段的技术需求,开展与绿色建筑配套适宜的新技术、新产品、新材料和新工艺的研发,提升绿色建筑技术集成水平。

12、抓好绿色生态示范城市建设试点工作。研究编制符合我省实际的《安徽省绿色生态城区建设指标体系》和《安徽省绿色生态城市建设技术导则》,提出发展建设绿色生态城区的技术政策,指导全省绿色生态城区建设发展。

13、加速推进绿色建筑产业发展。通过发展绿色建材、可再生能源等相关产业,推进绿色建筑结构、部品与构配件的通用化、产业化。加快太阳能、浅层热能等可再生能源建筑一体化、规模化应用,带动绿色建筑相关产业的优化升级。

三、加大建设领域科技创新和新技术推广力度。

14、落实《安徽省建设行业科技创新联合行动计划》。组织实施建设行业重点领域科技攻关,不断加强建筑节能新技术的研究,大力实施产学研联合攻关、科技成果示范推广、重大工程技术提升、创新平台建设、科技人才培养5大工程。

15、推进全省“智慧城市”建设。组织开展智慧城市建设技术研究,指导列入国家首批试点城市加强顶层设计和规划,编制完善试点实施方案,加快建立城市公共信息平台和重点示范工程,积极开展体制机制创新,探索符合当地实际的城镇化发展模式。

16、积极组织实施“十二五”巢湖流域城市水污染控制及水环境治理技术研究与综合示范项目,协调督促有关城市落实配套措施。

17、做好部、省级科研计划的组织申报和已列入重点研究计划项目的组织实施工作。积极组织有关单位申报建设部华夏建设科技奖和安徽省科学技术进步奖。引导开展住房城乡建设领域科技研究,夯实行业科技进步的基础。加大科技成果的推广应用和成果转化力度,加强对各地推广应用工作的指导,完善促进科技成果转化的工作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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